
檢查電動自行車。
為全力以赴做好秋冬季節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歲末年初攻堅決戰階段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自11月20日起,玉溪公安交警部門在城郊接合部集中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堅行動。
整治行動中,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與紅塔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共設置檢查點3個,重點檢查微型面包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工程運輸車、渣土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超載、非法改裝、違反禁令標志、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等交通違法行為。
在匯溪路玉龍花園檢查點,民警逐一對渣土車、混凝土運輸車、貨運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核查駕駛證、行駛證、入城通行證、側后部安全裝置等,提醒駕駛人進入城區要減速慢行,注意觀察,禮讓行人。
檢查中,一輛單排座微型貨車被執勤交警攔下,該車貨廂上裝有一個固定的貨架,存在非法改裝情況。民警指出其違法行為后,對駕駛人進行了警告教育,要求駕駛人拆除貨架,恢復原樣,消除了安全隱患。執勤交警在檢查中發現,一輛運送快遞的電動三輪車在貨廂裝滿的情況下,貨廂頂部還堆著高高的貨物,車輛后視鏡缺失,存在超高、安全設施不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交警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理,現場消除了安全隱患。
在對小型汽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進行檢查時,民警及時對過往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安全頭盔的情況進行勸導糾正,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起,現場糾正、現場整改,促進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滿意度。
自開展整治行動以來,共出動警力126人次,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86起,其中非機動車未走非機動車道208起、拆除貨車加高板6起、非法改裝15起、教育勸導駕乘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156起、
機動車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帶95起,有效凈化了道路交通環境。
(張龍斌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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