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寧縣寧州街道一賓館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未嚴格落實“五必須”要求,被公安機關重罰。
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華寧縣公安局寧州派出所在對轄區賓館、酒吧、網吧等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過程中,發現一賓館未嚴格執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導致一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華寧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給予該酒店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罰款3萬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須嚴格落實“五必須”要求,即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發現可疑情況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通訊員 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