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塔區法院研和法庭(速裁團隊)成功在訴前調解中化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出具了紅塔區法院法官調解成功的首份“訴前調書”文號民事調解書。通過調解程序將糾紛化解在訴前,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又節約了司法資源。
【案情簡介】 原告艾某與被告李某系老板與員工的關系。2021年3月-4月,被告李某多次向原告艾某借款,共計23740元。雙方約定一個月后還款,約定期限屆滿,被告未還款,后經原告艾某多次催要,被告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拒還,原告遂訴至法院。研和法庭接到訴訟材料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符合訴前調解要求,為及時高效化解糾紛,該案進入訴前調解程序。法官嚴肅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開展調解工作,與當事人多次溝通協調,最終促成了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被告李某自2022年10月起每月償還不低于2500元至借款清償之日止。根據當事人申請,承辦法官依法作出“訴前調書”文號民事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釋明“訴前調書”文號民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若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內容,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背景】“訴前調書”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啟用的新文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調解申請司法確認和出具調解書案件不納入民事案件司法統計的通知》要求,明確將訴前調解成功后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案件需編立“訴前調確”文號,不再使用“民特”字案號;訴前調解成功后申請出具調解書的案件編立“訴前調書”文號,不再使用“民初”字案號。
紅塔區法院將進一步深化訴前調解工作,推動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向縱深開展,優化配置司法資源,不斷完善“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滿意的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