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索引號53040000421601000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市委政法委員會在市委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帶頭依法依規辦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主要職責任務是:
(1)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輪訓和政治督察制度。
(2)貫徹黨中央以及省、市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
(3)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市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6)支持和監督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7)指導和推動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
(8)落實中央和市級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全面依法治市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政法單位加強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議和工作意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依法辦理、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0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20年度市委政法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化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為著力點,奮力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設,為我市實現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涉密內容已經刪除)。
完成的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政法機關統籌抓好防風險、控疫情、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各項措施,深入推進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和過硬政法隊伍建設,有效確保了全市政治社會大局安全穩定,整體工作呈現“七個新”的成效。一是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有了新保證。按照市委書記王力同志調研政法委機關的講話要求,始終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建立完善了請示報告和述職制度,以及全體會議、委務會等議事規則,黨管政法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顯著提升。二是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取得新成效。強化反間諜斗爭,創新反恐“十全”舉措,暴恐案事件、個人極端暴力案事件“零發生”,未發生影響較大的輿情炒作事件。三是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奪取新勝利。梳理排查突出矛盾風險,制定完善預案,組織開展“大排查、大包保、大化解、大清結、大穩控、大穩定”專項行動,依法依規、穩妥有序完成路居鎮違規加層建房整治工作,實現全國全省“兩會”期間赴省進京“零上訪”。四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新戰果。創新“十零”舉措,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全市治安環境持續向好,八類嚴重刑事案件、命案、盜竊案件、“兩搶”案件同比全面下降。五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實現新突破。玉溪被確定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第1期試點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在全省率先成立高規格的平安玉溪建設(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領導小組副組長掛鉤聯系縣(市、區)和成員單位掛鉤聯系鄉鎮(街道)制度。政法基層基礎工作得到很大改善,特別是綜治中心建設,市縣鄉全部實現有機構、有編制、有人員;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深入推進;在全國禁毒示范城市創建中,玉溪成為全省唯一入圍全國50家候選城市的州市并接受實地檢查驗收。六是服務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堅持推動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市縣兩級森林公安管理體制機制調整。在全國首發智慧車牌,創新出臺《政法機關依法保障和服務城市規劃建設管理18條措施》,政法公共服務水平和全市法治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政法機關堅決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堅持依法防控、嚴打涉疫情違法犯罪,為全市防控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七是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得到新加強。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在全市政法隊伍創新開展“五學五比五提升”活動,以落實市委巡察整改等工作為抓手,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堅決肅清秦光榮等流毒影響,確保了隊伍方向正確、步伐穩健。成立市域社會治理研培基地、創新開展4期玉溪政法大講堂,扎實開展政治輪訓、實戰大練兵等活動,廣大政法干警政治理論素養和業務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機關本級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2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人),事業編制8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3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1人),事業人員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9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9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收入合計1,119.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09.62萬元,占總收入的99.11%;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89%。
市委政法委 2019年度收入合計1,763.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97.68萬元,占總收入的96.28%;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萬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61萬元,占總收入的3.72%。與上年對比收入合計減少643.6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減少588.06萬元,其他收入減少55.61萬元。主要原因分析:1.其他收入減少的原因一是減少玉溪市紅塔區衛生健康局撥入10.00萬元醫療糾紛調處經費。二是減少玉溪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賬戶資金45.61萬元。2.調整和壓減了相關經費預算。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支出合計1,219.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2萬元,占總支出的75.27%;項目支出301.74萬元,占總支出的24.73%;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00萬元,占總支出的0.00%。
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支出合計1,262.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3萬元,占總支出的78.24%;項目支出274.82萬元,占總支出的21.76%;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00萬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對比支出合計減少42.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69.81萬元,項目經費支出增加了26.92萬元。
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年初人員調出及退休,財政繼續壓減工作業務經費,另外增加了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及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經費支出金額。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18.22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727.5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9.23%。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190.7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0.77%。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88.03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00%;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21.00%。與上年對比基本支出減少69.81萬元,下降7.0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有人員調出及2020年2月份1人退休,財政繼續壓減工作業務經費。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301.74萬元。2019年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74.82萬元。與上年對比項目經費增加26.92萬元,增長9.79%。主要原因是相應增加了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及掃黑除惡專項工作項目經費的支出。
相關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
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22.07萬元,用于特殊困群體救助、綜治維穩、涉煙違法犯罪協調工作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59.67萬元,用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穩定工作等相關工作。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萬元,用于政法有關安全方面相關工作。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5.3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05.3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5.45%。與上年對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9.91萬元,增長0.82%。主要原因分析為:1.2020年有人員調出、調入及2020年2月份1人退休,財政繼續壓減工作業務經費。2.本級直接開展的項目工作較上年增加,相應增加了項目經費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05.8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2.76%。主要用于:1.人員工資、獎金、交通補貼等支出727.52萬元,辦公費、印刷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開支190.70萬元。2.退休人員生活補助費28.30萬元。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穩定工作支出59.32萬元。
2.外交(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2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65%。主要用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支出。
5.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3.2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85%。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助費28.30萬元、機關干部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0.22萬元、職業年金4.71萬元。
9.衛生健康(類)支出43.8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保險25.75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8.10萬元。
1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2.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62.3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13%。主要用于干部職工住房公積金及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支出61.34萬元,購房補貼支出1.04萬元。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4.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5.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9.71萬元,支出決算為9.97萬元,完成預算的102.6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6.23萬元,完成預算的221.7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74萬元,完成預算的54.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5年公務用車改革以來,委機關按要求留用一輛,為機要通信車,該車購于2006年8月,車齡15年,已行駛了35.00萬公里,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燒機油等。為確保行車安全,經市委政法委2020年8月11日第14次委務會研究決定對車輛進行一次維修保養,維修費支出4.10萬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9年增加2.34萬元,增長30.6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00萬元,下降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4.00萬元,增長179.3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66萬元,下降30.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主要原因:根據《玉溪市財政局關于轉發<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財行〔2020〕254號)文件要求,“三公”經費支出數要比2019年執行數壓減30.00%以上。2019年我委“三公”經費執行數為7.6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4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萬元。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止“三公”經費支出9.9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接待費支出3.74萬元,未超要求。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6.23萬元,其中:車輛保險費0.83萬元、車船使用稅0.20萬元、燃油費0.80萬元、過橋過路費0.30萬元、車輛維修費4.1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23萬元,占62.47%;公務接待費支出3.74萬元,占37.5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23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購置車輛0.0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6.23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政法綜治維穩、機要、處突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3.74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3.74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0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開展政法綜治維穩工作接待上級和縣(區)對口業務部門發生的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0.0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0.70萬元,與上對比減少16.7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按要求壓減公用經費及工作業務經費。嚴格控制審批出差人數。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日常辦公經費、印刷費、辦公設備購置、車輛運行維護費、通信、會議、培訓、差旅等機關運行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資產總額259.98萬元,其中,流動資53.47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06.51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萬元,在建工程0.00萬元,無形資產0.00萬元,其他資產206.51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2019年市委政法委資產總額781.5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89.46萬元,固定資產原值192.05萬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521.53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原值增加14.46萬元,流動資產減少535.99萬元,流動資產減少原因是調整壓縮項目經費支出及年末結轉結余資金財政直接注銷。固定資產原值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綜治辦賬戶撤銷固定資產原值12.68萬元并入政法委機關統一管理,購置新固定資產原值3.22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3項,賬面原值1.44萬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萬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萬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萬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玉溪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云南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玉財投〔2020〕6號)及《玉溪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相關工作的通知》(玉財投〔2021〕6號)要求,2020年我委預算績效管理開展總體情況如下:2020年度我部門組織對6個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評價,涉及資金373.00萬元。其中:特定項目4個(涉密項目),涉及金額273.00萬元,對下轉移支付2個,涉及金額198.00萬元。本級財政支出項4個,涉及金額175.00萬元。除特定項目外,對所有績效情況報告進行整合,現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在政務信息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2.部門整體支出自評結果
整體支出自評綜述,按部門職能職責目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
整體支出自評綜述:部門整體支出自評結果為優,項目計劃工作基本已實現預期目標。1.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完善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2.加大對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和規范力度,強化財政專項資金評審;3.加快完善預算執行、財政監督、績效評價體系,加強財政信息化建設。做好預算項目入庫評審,加大金融監督管理,加大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力度。4.公開市本級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決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重視程度不夠、績效目標設定不合理、管理措施不到位、預算編制不科學,影響績效考評報告的質量。根據自評情況總結經驗,優化下一年預算資金編制和績效目標設定。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管理制度,改進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強支出責任,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
3.部門決算中項目支出自評結果
(1)項目一:政法綜治經費績效情況:項目自評等級為優,2020年玉溪市被列為全國第1期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全市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切入點,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落腳點,構建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譜寫“玉溪篇章”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取得的成效:深入推進平安玉溪、法治玉溪,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我市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穩定優質的社會環境。
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措施:政法綜治工作性質特殊,臨時性、應急性和突發性任務多,在預算績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預算編報時間大多在十、十一月份,機關工作計劃的確定在年末。二是不能同步匹配,部門在編制預算時,因缺少準確信息,無法預先掌握下年工作計劃及重點,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充分考慮全年需求,存在部分資金無法細化到具體項目的情況。三是預算執行均衡性方面,根據部門工作特性,結合我市政法形勢任務需要,部門臨時性、新增工作多,導致部分支出較為集中。四是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方面,因現有的預算績效評價辦法和方案對績效評價指標具體內容、指標規定還不夠明確,在預算編制環節,財務人員因缺乏指導性的細化填列要求,難免出現理解偏差,在審核修改環節浪費時間和精力。下步將認真查找原因,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著力提升績效管理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2)項目二:特殊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專項經費績效情況:項目自評等級為優,根據《玉溪市人民法院執行及其他涉法涉訴特殊困難群體救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市財政局撥付救助資金80.00萬。
取得的成效:救助10件24人,其中,法院9件,檢察院1件,使用資金78.00萬,彰顯黨和政府的民生關懷,促進社會和詣穩定。
存在問題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因年初預算與實際支出有差距,將加強督促、指導,一方面,在審核時要更加嚴格的掌握救助標準;另一方面,督促政法部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盡量上報審核,確保救助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最大化。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因為市委政法委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公共安全(類)支出中所包含政法綜治維穩業務的相關項目不屬于公開范圍,所以在相關項目概況表及項目績效目標表中未作公開。
(二)2020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23萬元,比上年增加4.00萬元。為確保行車安全,對車輛進行一次維修保養,維修費支出4.10萬元。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二、結余結轉:結余是指財政收入大于財政支出的部分。結轉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下達但未執行,需按原項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繼續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附件:中國共產黨玉溪市委員會政法委員會2020年部門決算表.xls
監督索引號53040000421601111